|
 |
 |
| |
本市组织开展2010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大检查工作 |
| |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推进大会”会议精神,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近日,市环保局将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大检查工作。
本次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内容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和脱硫发电厂设施运行情况,检查方式分自查阶段和抽查阶段两个部分。各区县和各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及有关要求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全面涵盖,突出重点,有序开展自查工作,自查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15日。在各区县和各单位自查基础上,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十一五”污染减排核查核算工作要求,对各区县和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抽查时间初定于10月下旬开始。
对各区县和各单位减排检查的结果将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相挂钩。对存在减排监管措施不到位、支撑资料不全的区县和单位,我局将根据问题的性质、程度和造成后果不同,适时启动相应的减排通报、限批等问责措施。
根据各区县和各单位上报自查以及抽查情况,对减排工作不到位、减排设施运行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的企业,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在依法严肃处理的同时,取消该企业超量减排奖励申请资格,并暂停该企业环评审批、上市核查和再融资核查等措施。
|
|
|
|
 |
|